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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遗传育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90102)

发布日期:2020-07-04 10: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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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_作物遗传育种_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90102)
  • 学科简介
作物遗传育种学科是在1902年创办的“直隶农务学堂”农作学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作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立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94年被评为河北省首批重点学科,2005年被评为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2007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学科现有教学科研人员22名,其中高级职称18名,16名具有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7名。依托本学科建有国家玉米改良中心河北分中心、教育部华北作物种质资源实验室等5个学科平台。近10年来完成和承担国家、省部级等科研课题220项,科研经费总额9600万元;发表学术论文690余篇,审定农作物新品种24个;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5项。
  • 培养目标
贯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坚持质量第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培养本学科基础理论坚实宽广,专业知识系统深入;深入了解本学科发展方向和国内外研究前沿;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的高端人才。
  • 培养模式与培养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课程学习为1个学期(半年)。允许研究生分段完成学业,在学年限最长为7年。符合《河北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的若干规定》要求的研究生,可以提前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 研究方向
1.作物性状遗传改良
2.作物分子设计育种
3.作物杂种优势及其利用
4.作物种质资源研究与利用
  • 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包括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学科专业课、选修课补修课和实践环节,除政治和外语外,其他课程每16学时为1学分。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最低要求15学分。
 
 
(090102)__作物遗传育种__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
课程
类别
课程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实验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公共
必修课
5学分
B1001 英语 100 0 3 1 考试 必修课程
B2002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0 2 1 考试
学科基础课
2-4学分
B6001 作物遗传育种学专业Seminar 48   3 1 考查
             
学科专业课
2-4学分
B6009 遗传学研究进展 32   2 1 考查 选修课程
B6010 作物育种学研究进展 32   2 1 考查
选修课
4-6学分
B1004 英语二外 32   2 1 考试
B6008 分子生物学 32   2 1 考试
  基因工程原理 32   2 1 考试
  分子遗传学 32   2 1 考试
  高级作物育种学 32   2 1 考试
  研究生论文写作 32   2 1 考查
补修课
不计学分
  遗传学 56 …… …. 1 考试 跨专业或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至少3门
  作物育种学 60     1 考试
  作物栽培学 60     1 考试
             
实践环节10学分   听学术报告学分 8次 4      
  作研究报告学分 2次 2    
  教学实践 20学时 2    
  学科综合考试 笔试 2    
注:1、表格大小可调整,但已有内容不得修改。
2、新开课程不写课程号,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新课”。
3、已有课程不得用简称或缩写,课程号应准确无误。
4、16学时对应1学分,备注中“必修课程”学时不大于48学分,“选修课程”学时不大于32学分。
5、博士的课程学习须在第1学期完成。
六、必修环节
1.学术交流活动
学术交流活动是博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博士研究生在整个培养阶段内均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参加全国性及以上学术会议至少1次,以第一外语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至少作专业学术报告一次。
2.学科综合考试
学科综合考试是博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主要考查学生是否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内容除应覆盖本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外,还需涉及2~3个相关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以考查学生的知识面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科综合考试必须由至少三位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试委员会主持进行,考试按百分制计,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由考试委员会主席签字生效。成绩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不能获得答辩资格。
学科综合考试应在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试形式由考试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七、科学研究与论文工作
1.制定科研和培养计划
博士研究生在入学1周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和自己的研究方向制定适合自己的科研和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制定要求参照《河北农业大学关于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的若干规定》执行。
2. 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一般应于第2学期完成。考核办法根据《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考核合格者进入论文开题报告阶段。
3. 学位(毕业)论文开题论证
中期考核合格者进行学位(毕业)论文开题论证工作,博士研究生的开题论证工作一般应于第2学期完成。具体要求参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细则》执行。
4. 学位(毕业)论文评审
博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实行双盲评审制度,具体按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阅规定”执行。
5. 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博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参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若干规定》和《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若干规定》执行。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若干规定》和《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若干规定》要求,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通过答辩,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表决并同意授予该研究生农学博士学位后,均可获得毕业及学位证书。